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:
1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院党委、行政的决定,负责制定、落实学生工作计划和管理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;定期召开会议,布置任务,检查督促岗位职责落实情况。
2、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。做好学风建设、思想教育进网络、心理健康教育及贫困生的资助等工作。
3、抓好学生的日常管理、招生与就业、安全与稳定等行政事务工作;领导团学组织。
4、负责学生奖励机制的建设和管理,评比、表彰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评审各类学生奖学金。
5、加强一校两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。负责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动态,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,维护学院的稳定。
6、负责调查学生违纪事件,处理违纪、违法学生,搞好对犯错学生的处理和教育转化。
7、负责建立和维护大学生德育网站和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,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、现代化管理。
8、负责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,组织实施学生国家助学贷款、社会助学、减免学费、临时性困难补助的审批,组织学生勤工助学活动。
9、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和心理健康教育,参与大学生心理咨询,指导大学生心理与健康教育的互助组织。
10、负责全院专兼职学生政工干部队伍的选拔、培养、考核和管理;组织开展德育科学研究。
11、抓好学生党支部的建设工作,负责各类学生骨干队伍的教育、培养。
12、加强与各院(系)的联系,加强与学校有关部门的配合,协助做好军训、新生入学教育与毕业生教育等工作。
13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党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。